为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教育部、公安部于2009年底公布实施了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文件中明确要求,学生宿舍、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,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。根据文件精神,我院采取了对学生宿舍限电的措施,并出台了《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用电防火违纪处分条例》,禁止学生在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。
近期,发现个别同学通过购买使用反限电设备(如:反限电专用插座等)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给学校带来消防安全隐患,直接威胁到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。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现规定:凡进行销售或使用反限电设备,一经发现,根据情节,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。该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学 生 处 总务(保卫)处
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